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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來到世上,擁有能感知我們周遭一切經驗的能力。
覺察到我們向外所見的所有環境樣貌,這也算是一種覺知。
覺知,也可以是我們身體感受上所承受的一切,可能是觸摸,也可能是被一個聲音驚嚇。
覺知,也能是個...在我們覺察到目前已知的所有事情上,能夠發現其中其他未知可能的能力。

這一切,只看我們能在目前經驗中,還能擴大感知到何種程度,以及藉由思考以及許多經驗五感的統整,我們能否發現在目前經驗之外的其他經驗。

比如即使每天看的都是同一個太陽,但一直以來你可能對於他就是,太陽是個讓我很熱的發光體,還會讓我發黑,後來又知道了他可以增加維生素d,最後甚至可以知道,原來感受到她的熱,還能促進我的循環,給我活力。覺得陽光充滿補足能量的感受。

又比如,你每天可能都覺得看到某人就是不開心,然後你發現自己越來越不開心,甚至對他從討厭到了排斥...直到有天你重新了解了他才發現原來他有一個你不曾擁有的特質,而其實你討厭他原來是因為他的存在讓你感覺到很刺。

這些都屬於覺知,你覺察到了哪裡?又知道到了哪裡...這一路就是發現自己這個生命經驗的旅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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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杉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